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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

徐州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3日
发布人: 学管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留学生教育质量,鼓励留学生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凸出个性与才华,加强奖学金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学习一学年及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留学生。

第二章 奖学金类别

第三条 徐州医科大学留学生单项奖学金包括项目为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优秀留学生干部奖、HSK优胜奖和突出贡献奖。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知华友华,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

3.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维护同学之间的团结友谊。

4.身心健康,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不具备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1.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延长学习期限的留学生本科生和应届毕业生;

3.在当前学习阶段延长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留学生研究生;

4.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5.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它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

第五条 评选条件:

1.学习进步奖:参评者本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比上学年明显提高,排名递增10名以上(含10名),以留学生学业成绩计算结果为准。

2.文体优秀奖:积极参加学院及以上级别各类活动,取得个人或团体奖项,以相关证书、证明为准。

3.优秀留学生干部奖:参评者需为班级干部,积极组织、配合学院开展各类活动,发挥带头模范作用。由年级辅导员推荐。

4.HSK优胜奖:参评者通过在本校HSK考点通过考试,以相应等级证书为准。同一考试级别奖学金获得不重复,通过HSK4级以上级别考试的留学生可直接申请特等奖。

5.突出贡献奖:参评者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受到表彰,在国内社会和国际上维护和提升学校形象,或在知华友华等其他领域做出贡献等。

第四章奖学金额度

第六条 各类奖学金额度:

1.学业进步奖:500元/人。

2.文体优秀奖:院校级、省市级或国家级团体奖分别奖励人民币800元、1500元、3000元;个人获奖奖励如下。

奖励(元)

400×W

300×W

200×W

100×W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奖项

获奖名次

1-3

4-6

7-9


国家级:W=5;省市级:W=3;院校级:W=1

3.优秀留学生干部奖:500元/人。

4.HSK优胜奖:具体奖励如下。

专业

等级

评奖条件

金额

临床医学

专业

特等奖

第一学年通过HSK4级

1000元

一等奖

第二学年通过HSK4级

800元

二等奖

第三、四学年通过HSK4级

500元

三等奖

第五学年通过HSK4级

300元

护理学

专业

特等奖

第一学年通过HSK4级

1000元

一等奖

第二学年通过HSK4级

800元

二等奖

第三、四学年通过HSK4级

500元

5.突出贡献奖: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就具体事项讨论决定奖励金额。

第五章 评选办法

第七条 留学生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八条 留学生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奖学金获奖名单确定后,提交国际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并公示后,由学院发文公布。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凡发现由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将取消留学生参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撤销其所得荣誉,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 同一学年内同一留学生最多获得以上五类奖学金中的两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