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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留学生宿舍住、退宿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06日
发布人: 王俊

一、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留学生住宿由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教学、实习计划和现实的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二、住宿缴费是每个留学生的应尽责任。住宿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住宿费原则上按照学年收缴。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因教学、见习、实习等原因需要搬迁宿舍的,或因降级、休学、退学、出境、实习点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宿舍的,应及时通过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三、为保证留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的正常的运行,办理退宿的留学生须在办完退宿手续后3日内搬离宿舍并带走自己的物品。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搬出的,要向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前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同时按延期天数向学校计划财务处交住宿费,向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交水电费。

四、留学生应服从住宿安排,在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私自调换、出借、出租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五、住宿留学生患传染性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向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说明病情、提出申请,以便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安排或调整。

六、因特殊情况需要宿舍安排在一楼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辅导员、院领导审批,由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