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本科护理学专业(英语授课)办学竞争力,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鼓励留学生勤奋学习、品学兼优,规范奖学金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学习一学年及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本科护理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知华友华,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
3.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维护同学之间的团结友谊。
4.身心健康,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不具备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1.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延长学习期限的留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3.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参评当年所学科目考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5.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它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
第三章 奖学金额度
第四条 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 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0/人。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分别不超过班级留学生总数的10%、30%和50%。
第四章 评选办法
第六条 奖学金评选程序:
1.教学办公室提供全体留学生上一学年学业成绩,留学
生本人提交申报辅助材料并参加综合测评,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
2.按照留学生学业分和综合素质分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获奖名单。
3.学业分:指留学生在上一学年内科目考试成绩,以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来表达。学业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
4.综合素质分:由组织管理素质分、活动实践素质分和汉语言素质分组成。
4.1组织管理素质分
依据上一学年所任学生干部岗位及工作实绩进行测评。担任多个职位的学生干部,以其最高职务或最优评定结果进行加分。由年级辅导员评定。
参考分值 |
1.5×W |
1.0×W |
0.5×W |
评定结果 |
优 |
良 |
中 |
班长:W=3;副班长:W=2;班委:W=1
4.2活动实践分
依据留学生在参加学院及以上级别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其他相关活动所获奖励或表彰进行评定,志愿者活动按照其他奖项参评,评定材料以相关证书或证明为准。同一次活动中获多项奖励时,累计加分不超过最高奖项的对应分值。
参考分值 |
4.0×W |
3.0×W |
2.0×W |
1.0×W |
获奖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奖项 |
获奖名次 |
1-3 |
4-6 |
7-9 |
国家级:W=3;省市级:W=2;院校级:W=1
4.3汉语言素质分
依据留学生汉语学习能力进行评定。
学年 |
通过HSK三级得分 |
通过HSK四级得分 |
第一学年 |
3.0 |
4.0 |
第二学年 |
2.5 |
3.5 |
第三学年 |
2.0 |
3.0 |
第七条 奖学金获奖名单确定后,提交国际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并公示后,由学院发文公布。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将取消留学生参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撤销其所得荣誉,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同一学年内本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徐州医科大学留学生单项奖学金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