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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留学生全英文授课教师资格认定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12日
发布人: 王俊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际化办学进程,提高我校留学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全英文课程授课质量,调动全英文课程授课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草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2号中《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认定

1.申请全英文课程授课的教师应按照要求规定提交所需材料。由学校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核。资格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2.通过资格审核者,由学校颁发全英文课程授课教师资格证书,并发文公布名单。

3.已获得全英文课程授课资格的教师,须根据学校全英文课程教学需要,积极参与留学生全英文教学工作。

4.免审情况:

1)2005年1月1日前入职,并承担过2005级、2006级留学生教学工作的教师可免审取得留学生全英语授课资格。

2)参加我校举办的“教师全英文讲课比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免审取得留学生全英语授课资格。

3)在留学生期末评教中,被评为“最受留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可免审取得留学生全英语授课资格。

三、管理办法

1.鼓励全英文课程授课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进修学习,每年将选拔若干名具有全英文课程授课资格的教师赴海外名校进修学习,以提高英文授课质量。

2.在职称聘任、赴外访学、海外进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具有全英文课程授课资格的教师。

3.国际教育学院将定期重新评估持证教师每年承担留学生课程的课时量;并将组织留学生教学督导专家组定期检查授课质量,对未达到全英文课程授课要求者提出整改意见。

4.课堂教学不符合全英文授课标准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评教意见明显负面且达不到规定评教值的、取得资格后连续3年无故不承担留学生课程教学的,由学校发文取消其全英文课程授课教师资格。

5.教研室安排留学生课程任务时,未持证教师所承担总课时量原则上不应超过本门课程的20%。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018年4月23日